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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如下:
(一)一审包括:
1、起诉。
2、开庭审理(其中具体有宣布开庭、法庭调查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、法庭调解等程序)
3、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。
4、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。
(二)二审包括:
1、立案。
2、开庭,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、地点、承办人,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。
3、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(其中具体有维持原判、改判、发回重审等程序)
宣判后,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,对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,但申诉不影响执行。
关键词:
申请执行
民事案件
再审申请